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瑞贝卡,600439)收到河南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因控股股东巨额资金占用、虚增货币资金、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与重大遗漏等信息披露违法,受损投资者可依法提起证券虚假陈述索赔,主张投资损失赔偿。
监管查明:2022年至2025年6月,瑞贝卡(ST瑞贝卡,600439)及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瑞贝卡控股划转资金、代其偿债,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高达38.88亿元。为隐瞒资金占用事实,公司2022年报、2023年报、2024半年报虚增货币资金,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截至2025年6月,占用资金虽已归还,但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已经成立。
2026年8月27日,河南证监局对瑞贝卡警告并罚款650万元,控股股东瑞贝卡控股罚款 600 万元,对实控人郑有全、董事长郑文青、财务总监、董秘等多名责任人分别处以警告及罚款,全案合计罚款 2620 万元。受该违规事项影响,公司股票自 2026年8月3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简称变更为 ST瑞贝卡。
投资者索赔通道已启动,综合目前情况,瑞贝卡(ST瑞贝卡,600439)的索赔条件初步判断为:在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25日之间买入公司股票,且在2025年7月25日之后卖出或持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