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至2024年4月29日收盘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仍可加入。
值得关注的是,在公司面临巨额索赔的同时,被占用的资金已在退市后“回笼”。根据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1月8日发布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已通过分期多笔偿付的形式,将占用的款项全部偿还完毕。
具体来看,2025年9月至12月期间,龙宇数据及下属企业分别收到关联企业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苏州仓粮油脂有限公司、舟山伦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形式汇入的资金合计5.445亿元。至此,龙宇股份被占用的资金已全部归还。
公司已于2025年6月向法院提起对关联方的诉讼,但随着资金全部偿还,诉讼目的已实现,公司申请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撤回对本次诉讼案件的全部起诉。这一进展意味着,目前公司账目上现金流较为充足,具备向投资者支付赔偿款的能力。此前公司已在财报中针对投资者索赔事项计提了预计负债。
龙宇股份案的导火索,源于其长达四年的系统性财务造假。2025年11月6日,上海证监局正式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调查显示,2019年至2022年期间,龙宇股份为“做大收入规模或赚取资金收益”,通过虚构贸易链条、人为增加业务环节等方式,在金属、油品、乙二醇等领域开展虚假贸易。四年间,公司累计虚增营业收入高达145.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3731.96万元。其中,2019年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竟高达60.48%。
除了财务数据注水,公司还存在严重的关联交易非透明化问题。实控人徐增增通过13家关联公司实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2年至2024年资金占用余额最高达8.82亿元,占当期净资产26.53%。这些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均未按规定在年报中披露。
针对上述违规,监管部门开出罚单,龙宇股份被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1150万元;实控人徐增增个人被罚1690万元,同时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另有4名责任人员被处以50万至470万元不等的罚款,罚款总额达3810万元。
尽管龙宇股份已于2025年7月3日从A股退市,证券简称变更为“龙宇3”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但这并不影响投资者的索赔权利。在行政处罚落地前,上海金融法院已对示范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全面维持一审胜诉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