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了。

这件事拖到2025年才重新审理,最高人民法院推翻了下级法院之前作出的裁定,法院明确表示,不能仅凭“儿子动手操作”这一点就认定账户被出借,法律没有规定“谁点击屏幕就算谁是账户主人”,账户登记在谁名下,谁就有权提起诉讼,除非有证据显示资金控制权已经转移、收益也不再归户主所有,否则不能随意认定出借行为,这个转变很关键——以前很多类似案件中,法院只要发现“不是本人操作”,就直接认定为“违法出借”,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强调,必须依据证据来判定。

《证券法》第五十八条确实规定了禁止出借或借用账户,但并没有明确说明亲属之间帮忙操作是否属于这种情况,原审法院认为只要实际操作人与账户开户人不一致就构成出借行为,

监管那边的做法是另一回事,2023年李鹏臻用亲属的三个账户做

为什么家属代操的情况特别多,因为很多中国家庭的钱财没有分得很清楚,老人愿意把账户交给子女来打理,觉得这样更可靠,也没考虑太多,券商还推出了家人授权功能,点几下就能让别人操作你的账户,技术上变得方便了,但法律上却让边界模糊起来,平台没有设置足够的防护措施,用户也不懂其中的区别,结果授权操作和偷偷出借在系统里看起来完全一样。

更麻烦的是,民事和行政对同一件事的判断标准不一样,法院看的是登记信息,讲究谁名下就由谁主张,监管看的是实际控制,担心有人借家庭名义做违规的事,这就导致一种怪现象,一个人做的事在法院看来合法,在证监会那里可能被罚,以前没人敢挑战“代操盘就等于出借账户”这个默认规则,这次最高法算是第一次站出来说,先别急着下结论。

我琢磨这件事,表面看是法律适用的问题,背后其实是规则跟不上生活的变化,家庭协作和金融合规之间缺少一条明确的界线,现在这条线开始被拉出来一些,但具体怎么划,大家还要继续争论。


刘某某告上市公司索赔三百万,法院先说他没资格,最高法却翻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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