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的投资者加入索赔行列。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已有部分投资者成功拿到赔偿款。
2025年4月3日,*ST宁科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虞建明收到中国证监会宁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ST宁科通过控股子公司虚增2022年营业收入7659.41万元,虚增利润总额7722.20万元。此外,公司还存在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未及时披露子公司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等多项违法事实。
据此,宁夏证监局决定对*ST宁科给予警告,并处以550万元罚款;对实际控制人虞建明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同时采取6年市场禁入措施。
月30日(含当日)期间买入*ST宁科股票,并在2024年10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11)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需要提示的是,第一个索赔区间的诉讼已有投资者胜诉判决,但该诉讼时效将于2026年4月到期。
此外,2026年1月1日,*ST宁科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并获得法院裁定确认。对于*ST宁科的投资者而言,公司完成重整,或将为后续投资者索赔的顺利落地提供更强有力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