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为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T易事特,300376)长达五年的证券虚假陈述行为画上了监管定论的句号。这场涉及2017年-2021年连续年度财务造假的案件,不仅让昔日的“东莞首富”、公司原实控人何思模面临顶格罚款与市场禁入,更引发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发起的索赔。

回溯案件脉络,监管介入与查处过程历时近两年。2023年5月,易事特(ST易事特,300376)特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市场对其过往财务数据的质疑终于迎来官方核查。经过一年半的深入调查与审理,2024年12月31日,易事特(ST易事特,300376)特正式公告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公司存在通过虚假贸易业务虚构经营业绩、以融资性代采、代理业务掩盖资金融通实质以及利用数据中心集成业务的代采环节虚增业绩等违规行为。

在《2025年三季度报告》中,易事特(ST易事特,300376)披露了投资者索赔诉讼情况:公司已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868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材料,索赔金额合计2860.65万元。据公开消息了解,2025年6月,广州中院判令上市公司赔偿原告投资者损失3.31万元,原实控人何思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不服判决已提起上诉,案件进入二审阶段。

案件持续进行中,提醒符合于2018年3月15日至2023年5月12日期间购买易事特(ST易事特,300376)股票,并于2023年5月12日以后出售或仍旧拥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继续参与索赔。


易事特(300376)索赔持续进行中,股民已有胜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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