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2025年12月26日晚间,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太原重工)披露,收到山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太原重工等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2年,太原重工与黑龙江瑞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建设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拉弹泡300MW风电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拉弹泡项目),约定太原重工向拉弹泡项目销售风力发电主机设备,总承包拉弹泡项目风电场工程,并提供项目建设资金。

太原重工通过提前确认拉弹泡项目风力发电主机设备收入、结转成本且少计相关收入和成本,多计拉弹泡项目自采塔筒收入、少计和跨期结转自采塔筒成本,虚增除自采塔筒外其他风电场工程业务收入、成本,少计融资租赁财务费用

总额3.65亿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并综合考虑相关当事人积极配合查处、主观过错较小等情形,山西监管局决定对太原重工并处800万罚款,同时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时仍持有股份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或可依法主张赔偿。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据公开资料,太原重工主营轨道交通设备、起重设备、风力发电设备、挖掘设备、焦炉设备、齿轮传动、冶金设备、工程机械、油膜轴承、铸锻件等产品及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产品广泛应用于冶金、矿山、能源、交通、航天、铁路、环保等行业。


多年财务造假,太原重工600169正式被罚八百万,受损股民或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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