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4日,宁科生物公告《重整计划》获批。根据《重整计划》,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84,883,775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3.593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共计转增931,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615,883,775股(最终转增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为准)。前述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其中882,970,129股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并由产业投资人和财务投资人支付现金对价,现金用于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支付破产费用、清偿各类债务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剩余48,029,871股用于给债权人抵偿债务。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中能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00股,占变动前公司总股本的29.20%;湖南新合新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中能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00股,占变动后公司总股本的12.38%;湖南新合新持有公司股份357,142,857股,占变动后公司总股本的22.10%。公司控股股东将由上海中能变更为湖南新合新,实际控制人将由虞建明变更为刘喜荣。
重整顺利,对股民投资者索赔的索赔来说也是一大利好。
根据重整计划,普通债权15万元以下(含本数)以现金清偿。每家债权人在宁科生物及其两家子公司根据此项受偿的金额合计不超过15万元。普通债权15万元以上(不含本数)部分,其中15.87%将获得信托受益权份额抵债,剩余部分将获得转增股票抵债。即,每100元普通债权可获得15.87份信托份额以及约7.01股转增股票。
而投资者索赔获得法院支持的赔偿,就属于上述普通债权,后续应该会参考上述方案对投资者进行赔付。
一、宁科生物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情况
2023年5月31日,宁科生物公告称收到《宁夏证监局关于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其余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宁夏证监局关于对吴江明、黄海粟、陈瑞、张宝林、董春香、李宗义采取监管谈话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根据宁夏证监局查明,宁科生物存在以下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情形:一,未及时披露子公司增资计划进展情况;二,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三,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2024年4月4日。宁科生物公告公司及虞建明收到证监会宁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宁科生物违法事实如下:
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2年,宁科生物通过其控股子公司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虚增2022年营业收入7,659.41万元,虚增利润总额7,722.20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11.25%、46.59%,导致宁科生物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事件。存在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未及时披露子公司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等情况
基于《证券法》第八十五条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因虚假陈述(信息披露违规)受损的投资者可依法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
二、关于索赔条件
(1)在2022年11月22日至2023年4月5日期间买入,并且在2023年4月6日以后卖出或者继续持股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该段法院已支持);(2)或者在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10月30日(含当日)买入,并且在2024年10月31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股的投资者,暂定可提起索赔。
三、索赔流程与材料准备
1、基本流程:
登记索赔意向、确认索赔条件。
2、所需材料:
股票交易对账单(涵盖首次买入至打印日的记录,证券公司盖章)。
股票账户信息确认单(证券公司盖章)。
身份证复印件。
四、联系我们
专业方向:证券诉讼纠纷
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主要执业领域为证券欺诈责任纠纷处理,专注于证券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方面的民事诉讼。在上市公司重大信息披露、投资者诉讼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自执业以来,代理投资者起诉上百家上市公司并获得胜诉,涉及的股票有:索菱股份(002766)、金正大(002470)、獐粤传媒(002)、新纶科技(002341)、抚顺特钢(600399)、金刚玻璃(金刚光伏,300093)、天神娱乐(002354)、辉丰股份(002496)、新大洲(000571)、飞乐音响(6)、升达林业(002259)、华泽钴镍(000693)、中兵红箭(000519)、联建光电(300269)、尔康制药(300267)、上海普天(600680)、中毅达(600610,900906)、天00576祥源文化)、佳电股份(000922)、雅百特(002323)、超华科技(002288)、山东墨龙(002490)、慧球科技(600556,天下秀)、宝利国际(300)、昆明机床(600806)、藏格控股(000408,藏格矿业)、方正证券(601901)、方正科技(600601)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