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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1月26日,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告》。因江苏吴中重大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年2月26日之间买入江苏吴中股票,且在2025年2月27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亏损的投资者,均有权向江苏吴中索赔投资损失(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的为准)

  违法情形

证监会经调查认定,江苏吴中存在如下违法行为:

  1、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8年2月,江苏吴中控股股东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生股权变更,变更后,钱群山实际支配江苏吴中行为,成为江苏吴中实际控制人。江苏吴中2018年至 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钱群英为实际控制人,存在虚假记载。

江苏吴中部分子公司通过与多家关联公司开展无商业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6.46%、26.39%、21.26%、16.82%;分别虚增营业成本48,068.05 万元、44,823.70万元、41,082.09万元、35,544.47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的37.08%、35.47%、28.40%、20.95%;分别虚增利润总额1,458.27 万元、2,027.12万元、1,992.42 万元、2,121.94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2.89%、51.65%、26.42%、29.81%。

江苏吴中通过支付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采购款等形式向关联方

  索赔相关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证监会的认定,凡在2019年04月20日至2025年2月26日之间买入江苏吴中股票,且在2025年2月27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亏损的投资者,均有权向江苏吴中索赔投资损失。(江苏吴中维权入口)

院认定的索赔条件为准。

  参加股票索赔的股民需准备一下材料;

1、股票交易对账单(如对账单上未显示完整的身份证号码,需另外打印股东信息表;对账期间从第一次买入至完全卖出(或打印对账单之日)

  2、身份证复印件

网上公开联建光电等数十家上市公司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


江苏吴中因重大违规被证监会的处罚,适格股民可索赔损失!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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