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7日,*ST长药(300391)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告等材料,受损投资者可以向虚假陈述行为人*ST长药等索赔,索赔条件暂定为:一、在2019年3月30日到2024年4月29日之间买入长药控股股票,并在2024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索赔。二、在2025年11月7日之前买入该股票,且在2025年11月7日收盘之后卖出或持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最终索赔条件由法院生效判决确定。
*ST长药涉嫌信披违规被立案
*ST长药于2025年1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此前,投资者诉*ST长药已有投资者胜诉先例。2024年4月30日,长药控股(300391)发布《关于公司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暨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公开资料显示,*ST长药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自查发现,罗明及其实际控制的长江大药房因资金占用导致公司下属子公司、长江星及其下属子公司与相关往来单位账实不符。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在资金占用179,662,019.54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92.08%。
此外,*ST长药还存在违规担保的问题。公司控股孙公司湖北舒惠涛药业有限公司为关联方借款809.2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但未事前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在违规担保余额合计809.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4.15%,目前担保责任仍未解除。
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规上也有了新变化。2022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公布并于1月22日正式实施,该规定第二条为:原告提起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交以下证据或者证明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证明原告身份的相关文件;(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相关证据;(三)原告因虚假陈述进行交易的凭证及投资损失等相关证据。人民法院不得仅以虚假陈述未经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的认定为由裁定不予受理。这意味着取消了人民法院受理虚假陈述案件前置程序,投资者无需等到正式行政处罚出台即可提起诉讼索赔。
*ST长药虽未受到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但并不影响投资者的索赔权利。根据公司相关公告及新司法解释规定等材料,索赔条件暂定为:一、在2019年3月30日到2024年4月29日之间买入长药控股股票,并在2024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索赔。二、在2025年11月7日之前买入该股票,且在2025年11月7日收盘之后卖出或持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最终索赔条件由法院生效判决确定。
投资者参加索赔应当准备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