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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0日,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显示,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裁定,准许公司与上诉人林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这意味着西陇科学需履行一审判决确定的757.01万元赔付义务**。
追溯案件缘由,西陇科学此前已因信息披露问题受到监管处罚。 2023年7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被罚款120万元。
处罚决定下发后,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2025年4月15日,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就82名自然人投资者诉西陇科学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公司向原告赔偿损失共计757.01万元。西陇科学收到一审判决后曾提出上诉,但在二审审理过程中撤回了上诉。
于2021年4月29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西陇科学(002584),且在2023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初步索赔范围: 于2021年4月29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最终以法院裁决为准)
索赔材料:
一、买卖西陇科学(002584)股票的对账单原件
(1)对账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
(2)对账单从第一笔买入西陇科学股票开始打到打印日当天,所有该股票的交易记录,目前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还须显示剩余持股总数。
二、投资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账户查询单;
上述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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