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索赔行列。

.1亿元。然而,公司未及时披露该事项,且在对应年报中存在重大遗漏。此外,公司对一项涉及7.6亿元的重大投资事项也未及时披露。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黑龙江证监局责令国中水务改正并予以警告,同时处以800万元的罚款;对鹏欣集团也予以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此外,对涉及此事的相关责任人,时任总裁丁宏伟、时任董事长尹峻和时任国中水务董事长张彦等,也分别予以警告和给予相应金额的罚款。

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落地


一审胜诉!国中水务投资者索赔获支持 索赔区间持股者仍可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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