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上公开-鹰眼工作室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园林”,002310)11月5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被投资者赵某宏起诉,涉案金额达17,002.21万元(约1.70亿元)。截至公告披露日,该案尚未开庭审理。公司表示,若相关当事人依据法院生效判决主张权利,将依照《重整计划》中同类债权的清偿方案获得清偿,不会对重整后公司的经营和损益产生影响。
案件基本情况与诉讼请求
公告显示,本次诉讼的原告为赵某宏,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据悉,该纠纷源于东方园林2023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原告认为相关责任主体侵害其合法权益,诉求法院判决公司支付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及利息损失等共计17,002.21万元。
公司其他诉讼情况
东方园林在公告中指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的其他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主要系工程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等,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对公司经营影响及风险提示
关于案件对公司的影响,东方园林表示,前述案件尚未开庭,相关事实与法律认定均待审理,最终结果对公司本期或未来业绩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但由于本案所涉事项形成于2024年11月22日之前,若相关判决结果涉及赔偿,债权人可依照《重整计划》中同类债权的清偿方案获得清偿,不会对重整后公司的经营和损益产生影响。
公司同时强调,将依法依规参与诉讼程序,积极稳妥应对相关事宜,并持续关注事项进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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