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阳(300236)股票索赔案迎来重大进展。近日,上海金融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投资者胜诉,上市公司需赔偿投资者损失。目前此判决尚未生效,如上海新阳提起上诉,该案将进入二审。
回溯历史,上海新阳于2024年9月18日公告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明,上海新阳在2023年11月3日通过场外质押授信的方式购买挂钩中证1000指数的场外期权金融衍生品1亿元。但公司未在2024年一季度报告中确认该衍生品价值及其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591.59万元,导致虚增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5万元。
直至2024年8月17日,上海新阳才披露《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对上述错误进行了更正。就此,上海证监局认为,公司前期公告的2024年一季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法院判决,上海”(:88)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