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领信(831129)日前发布公告称,因公司2023年、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如ST领信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其股票自10月29日起复牌,并于11月12日终止挂牌。复牌期间,公司股票将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领信”。

值得一提的是,早前投资者诉ST领信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已有投资者取得二审胜诉判决。法院判决ST领信向投资者赔付经过核算后的损失。ST领信被摘牌后,受损投资者仍可提起民事索赔诉讼。

回顾本案,2023年12月28日,ST领信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ST领信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ST领信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ST领信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特征码:88)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ST领信将被“摘牌” 部分投资者可向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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