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公开客户端、网上公开首页都能找到我们!

据证监会10月10日发布的消息,证监会近日对*ST元成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一场连续三年的财务骗局,最终在监管重拳下原形毕露,数万投资者面临重大损失。

经查,*ST元成连续三年财报造假,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罚款3745.46万元,对5名责任人员合计罚款4200万元,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结果再次彰显了监管层对财务造假“零容忍”的坚定态度。

  监管重拳:财务造假“零容忍”态势持续强化

  A股市场净化行动正在全面升级,监管层对财务造假的打击力度空前。

  据统计,年内已有13家公司因财务造假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这一数据指向一个明确的监管信号——财务造假不再是一罚了之,而是直接退市。

以最新的*ST元成为例,*ST元成的财务造假行为不仅规模大,而且持续时间长,直接触及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红线。

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中还编造了重大虚假内容,构成欺诈发行。

  上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这意味着*ST元成可能面临资本市场最严厉的惩罚——强制退市。

  庞大骗局:造假金额与手法触目惊心

除*ST元成外,其他被查处公司的财务造假情况同样令人震惊。

  例如*ST高鸿,其财务造假案时间跨度长达近十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约亿元,虚增利润总额超7620万元。(ST高鸿维权入口)

*ST紫天的造假行为更为惊人,两年时间造假近25亿。公司在2022年至2023年期间,通过多种手段连续两年虚增收入合计24.99亿元。

  而青岛中程曾被誉为青岛国企改革典范的企业,最终因连续六年系统性财务造假和重大信息披露违规而走向落幕。

东方通则领监管2.29亿天价罚单,其通过子公司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收入、利润,公司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东方通维权入口)

以上仅仅是13家上市公司中的部分,A股市场生态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监管对财务造假“零容忍”的态度愈发坚决。

  投资者权益保护,退市不褪责

  面对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曝光,受损投资者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社会关注焦点。

据公开信息,在今年财务造假触及退市的公司中,已有8家完成退市。分别为,锦州港、卓朗科技、普利制药、青岛中程、九有股份、龙宇股份、紫天科技、东方集团。此外另外几家也正处于退市程序之中。

除了锦州港目前不征集受损股民之外,其他公司均在征集受损投资者,并且龙宇股份和卓朗科技的索赔均获得一审胜诉。

下面是整理的在做股票索赔区间,投资者可查看是否在区间内有交易进而报名索赔:

  1、卓朗科技:于2019年9月19日-2024年3月14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3月1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卓朗科技维权入口)

2、普利制药:于2022年4月26日-2024年4月16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1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普利制药维权入口)

  3、青岛中程:于2018年4月25日-2025年1月17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1月1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ST中程维权入口)

  4、九有股份:于2021年4月28日-2024年12月19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12月2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ST九有维权入口)

  5、龙宇股份:(*ST龙宇维权入口

  (1)于2023年4月28日-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2)于2024年12月16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12月1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6、紫天科技:(紫天科技维权入口)

  (1)于2024年1月31日-2024年4月30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5月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2)于2023年4月28日-2024年10月27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10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7、东方集团:于2021年4月30日-2024年6月21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6月22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东方集团维权入口)

  8、东方通:(东方通维权入口)

  (1)于2023年4月27日-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月1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9、广道数字:于2019年4月11日-2024年12月5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12月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广道数字维权入口)

10、江苏吴中:于2019年4月20日-2025年2月26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2月2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江苏吴中维权入口)

  11、元成股份:(元成股份维权入口)

(1)于2021年4月15日-2024年1月30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1月3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2)于2023年4月29日-2024年4月27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3)于2025年7月1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5年7月2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网上公开


“纸包不住火”:年内十余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如今排队退市,股民怎么办?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