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新研股份索赔提示
2023年1月19日,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研股份”或“公司”)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2023年1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号)。
经查明,新研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主要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提前确认收入,虚增固定资产等方式,导致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中国证监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责令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改正其违法行为,对其给予警告,并处以三百万元罚款。
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2021年11月8日卖出或者仍持有该股票而产生损失的个人及机构投资者。
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营业部打印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团队分析之后与你取得联系签订代理手续
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5、收款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