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公告
2025年7月25日,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先锋新材)披露,公司及前控股股东、实控控制人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控人立案。
目前,尚不清楚涉嫌何具体行为,有待中国证监会作出调查后进一步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刚在5月份,撤销了其他风险警示,股票自2025年6月3日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先锋”变更为“先锋新材”。此时,已“戴帽”一年之余。
2025年5月29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某被司法拍卖的2250万股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卢某及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由8.39%被动减少至3.65%,卢某丧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卢某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持有股份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或可依法主张赔偿。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据公开资料,公司主营阳光面料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披露立案次日,收盘报3.33元,跌13.28%,市值15.7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