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宁物流涉嫌违规情况
2023年7月6日,新宁物流(300013)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新宁物流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5年8月至2021年12月,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亿程)系新宁物流全资子公司,贵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亿程)和重庆亿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亿程)系广州亿程全资子公司。2018年,贵州亿程通过将视频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置换服务合同伪造成销售及服务合同,虚构车载终端销售及服务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等方式,虚增对贵州成黔天骄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贵阳致远城达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贵州兴筑凯宾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贵阳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协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安顺分公司的营业收入95,858,939.32元。
2018年,重庆亿程通过虚构软、硬件销售合同和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销售与服务合同等方式,虚增对重庆海外旅游客运有限公司、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上述公司关联公司的营业收入9,261,561.57元。上述两家公司2018年合计虚增收入105,120,500.89元,占新宁物流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营业收入的10.06%。
基于《证券法》第八十五条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因虚假陈述(信息披露违规)受损的投资者可依法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
二、关于索赔条件
年4月25日到2022年12月30日之间买入新宁物流股票,并且在2022年12月3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三、索赔流程与材料准备
1、基本流程:
提交交易记录等材料(需证券公司盖章)。
等待判决或调解后获赔。
2、所需材料:
证券账户交易对账单(涵盖首次买入至打印日的记录,证券公司盖章)。
账户查询确认单(证券公司盖章)。
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