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7 月 2 日,ST 新潮发布关于定期报告披露进展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原定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因定期报告涉及的部分财务信息需要进一步补充提供,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5 年 4 月 30 日)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因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5 月 6 日起停牌。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2025 年 6 月 14 日、2025 年 6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定期报告披露进展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2025-052、2025-055);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定期报告披露进展暨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及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截至目前,公司正全力推进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以及 2024 年年度报告和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紧密沟通、积极主动配合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

风险提示显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2025 年 4 月 30 日)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自法定期限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如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即 2025 年 7 月 5 日之前),仍未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则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复牌。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的风险。

值得关注的是,2025 年 5 月 6 日,ST 新潮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ST 新潮于 2025 年 5 月 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42025005 号)。ST 新潮因未按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2024 年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5 年 5 月 6 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你 / 你单位立案。

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 2025 年 5 月 6 日期间买入,且在 2025 年 5 月 6 日收盘时持有 ST 新潮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 ” “(: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 新潮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 48 条,专利信息 7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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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潮仍无法披露定期报告,此前被调查律师征集股民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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