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485)提示,

回顾本案,2024年1月17日,保利联合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2019年至2021年期间,保利联合子公司保利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签订《应收账款链平台 业务合作转让协议》,据此终止确认应收账款;新联爆破与国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国内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合同》,并同日签订了附追索权的《补充协议》,新联爆破据此终止确认应收账款;保利联合以与客户签订《资金支付协议》《还款协议》及期后签订《资 产抵押协议》等为由,将部分应收账款视为有担保的债权,错误划分风险组合;保利联合因应收账款账龄划分及计算错误,导致公司少计提坏账准备。以上行为致使2019年保利联合少计提坏账准备43,121。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保利联合案已有投资者一审胜诉,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信本股民索赔”,自愿发起索赔登记,内还可查看更多可索赔股票名单。

索赔区间‍‍‍‍‍‍‍‍‍‍

在2023年1月21日及之后是否卖出。

(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保利联合(002037)已有投资者一审胜诉,受损股民仍可登记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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