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法院-
培育乡村
“法律明白人”
“要素式”起诉状
答辩状示范文本进村
2025年4月14日上午,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干警深入新晃县禾滩镇进蚕村,以党员群众代表大会为平台,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应用解读活动。
针对农村群众法律知识薄弱、诉讼材料准备困难等问题,“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将复杂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填空式模板。活动现场,立案庭负责人围绕离婚纠纷、民间借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常见法律问题,对相应的要素式起诉状和答辩状示范文本进行了细致讲解。在离婚纠纷方面,详细说明了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权归属等关键要素在文本中的准确表述;针对民间借贷,着重强调了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等核心内容的规范填写;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则重点讲解了事故经过描述、责任认定引用以及赔偿明细罗列的要点。在场村民纷纷表示“以前打官司总怕写错,现在有了‘填空题’,心里踏实多了!”
村干部是群众身边的“法治带头人”,熟悉模板后既能协助村民准备材料,又能提前化解简单纠纷,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本次活动特别将村干部作为重点培养对象,致力于将他们打造成乡村“法律明白人”。通过“法律明白人”培养计划,助力其掌握“要素式”文书应用技巧。进蚕村书记及妇女主任现场就各类示范文本的填写认真进行了学习,并领取了《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示范文本实例手册》,表示将组织村民小组长集中学习,“让更多乡亲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少走冤枉路”。
村民吴大姐感慨:“以前觉得打官司又贵又麻烦,现在有了模板和村干部帮忙,真有纠纷也不怕了!”此次宣讲不仅提升了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更通过“示范文本+法律明白人”的双重赋能,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法治动能。推广使用“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是该院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新晃法院将持续推进“示范文本进乡村”系列活动,以更精准、更便捷的司法服务护航基层和谐稳定,让更多“法律明白人”成为基层治理的生力军。
原标题:《新晃法院:“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进村,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