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经过
问题暴露与监管介入(2024年4月)海南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普利制药2021年、2022年年报中营业收入、利润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要求公司自查整改。公司随后延期披露2023年年报,并于2024年5月因未按时披露年报首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24 年 8 月 2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次立案与财务造假细节披露(2024年7月-2025年1月)
2024年7月,公司因自查发现前期会计差错(涉及虚增营收、利润)并追溯调整,再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25年1月4日,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公司2021年、2022年通过虚构药品销售业务及错误核算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合计约10.31亿元、利润总额约6.95亿元,分别约占两年披露总额的31.08%和76.72%。
造假行为由董事长范敏华、财务总监罗佟凝等高管主导,证监会对公司罚款1000万元,对范敏华、罗佟凝分别罚款500万元、400万元。
二、投资者挽回损失路径
1.索赔条件
根据司法解释,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2022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16日期间买入普利制药股票,并在2024年4月17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产生亏损(以法院最终认定为准)。2.索赔流程
①准备材料:身份证明、证券账户交易记录、资金流水等。
②
③提起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立案材料,等待审理及判决执行。
关键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78条、第197条:上市公司虚假陈述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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