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编制虚假的销售订单并确认收入以及提前确认未发货的订单收入,虚增2016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
二、少记销售折扣,虚增2015年度和2016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
三、延迟确认销售费用,虚增2015年度和2016年度利润;
四、收入跨期确认,导致少记2015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多记2016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
五、少记营业成本,虚增2016年度利润。
16年4月22日到2017年7月27日之间买入惠而浦股票,并且在2017年7月27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惠而浦股票的投资者符合起诉条件,可发起索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