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今日收到陈向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向明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陈向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陈向明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陈向明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截至本公告日,陈向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陈向明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陈向明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八日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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