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5日,香溢融通(600830)发布关于公安立案进展的公告,称于2021年11月25日收到宁波市公安局《立案告知书》,对公司信息披露违规案件立案侦查,上述违规披露重要信息事项与公司2019年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系同一事项。期间,公司一直积极配合宁波市公安局的调查取证工作。目前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已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该刑事案件已终结,对公司不会造成影响。
溢融通(600830)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为香溢融通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此后部分投资者根据证监会处罚结论对香溢融通发起虚假陈述民事索赔,经过宁波市中
2022年香溢融通年报也对投资者诉讼,162.15万元,二审已判决24起,结果均为维持原判。公司已支付赔偿款1,760.71万元,剩余34起案件公司需要支付赔偿款401.44万元。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索赔金额合计5,586.64万元(原为8,154.70万元,后部分案件变更诉讼金额)。
核心是除了交易时间符合条件,还需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及时起诉,否则将失去获赔机会。根据前期判决,在2016年3月10日到2019年1月12日之间买入香溢融通股票,并且在2019年1月12日后卖出或持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