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等来了证券法修订草案“四读”的消息。
12月16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12月23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多项法律草案,其中包括证券法修订草案。
证券法的修改备受各界关注,其中涉及到近1.6亿A股投资者的切身利益。近几年来,立案难、开庭难、判决难、调解难、执行难、再审难等一直横亘在投资者
在多方业内人士看来,这背后的原因在于,第一,一些地方法院在投资者索赔案件各个环节尚未表现出应有的主观能动性;第二,投资者个人进行诉讼维权成本比较高,而且投资者个人举证能力相对较低,难以举证证明相应的法律要件;第三,现有的诉讼机制还不能提供给受害投资者强有力的诉讼工具,诉讼渠道、诉讼机制存有限制。
如何攻破这些顽疾,拓宽投资者保护司法路径,各界期待证券法修改来寻找答案。
具体来看,修订草案有多项关键修改,包括了:
科创板注册制设专节,对科创板试点股票发行注册制作出规定。
为员工持股和小额发行开绿灯。
存托凭证纳入证券范围。
取消暂停上市交易制度。
明确禁止违规利用财政资金、银行信贷资金买股票。这一新增内容使得“禁止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更加具体化。
增加证券纠纷调解规定。
加大对证券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