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8日,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公教育)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安徽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公教育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中公教育与陕西冠诚等5家公司构成关联方;2、公司披露的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中公教育的上述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行为,我局决定对中公教育作出行政处罚。
中公教育股票索赔案诉讼时效到期日为2024年11月30日,受损投资者须抓紧诉讼。诉讼时效过期后起诉,投资者会丧失胜诉权。
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中公教育维权入口)
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网上公开。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