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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代码:300225,简称:金力泰)证券虚假陈述案取得新进展,《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显示:截至2024年9月29日,公司收到的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的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29,477,446.52元。
措施和处罚决定,索赔时效尚未届满,两类金力泰股民仍可依法起诉索赔。
案情回溯,2022年10月23日,金力泰发布《关于部分董事、高管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24年1月4日晚,金力泰发布《关于收到的公告》。金力泰总裁袁某、控股子公司总经理罗某公开承诺“六个月内,各自增持公司股票金额不低于1.5亿元”,但15个月过去,两人增持公司股票金额为零元,因此被上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并引发股民索赔。此外,金力泰因参与虚构的“黄金贸易业务”,导致2021年年报、2022年一季报存在虚假记载,也有股民起诉索赔。
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董监高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3年2月3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2021年6月15日到2022年9月29日期间买入金力泰股票,并2022年9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亏损股民,可以索赔。能否获赔、赔偿多少以法院认定为准。
网上公开院十大调解案例”,投资者诉祥源文化、赵薇等虚假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资者诉辉丰股份虚假陈述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